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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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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总结篇1

一、充分认识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

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全县乡镇党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推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孟村这一主题,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乡镇党委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实践证明,建立和实行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我县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有力举措。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乡镇党委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乡镇党委履行管党职责情况,有效强化乡镇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的管党职责。

第二,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保证基层党建任务目标落实的有效途径。乡镇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抓基层党建的主角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式,促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重要保证。通过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工作局面;有利于乡村党组织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落实好“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明确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和目标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研究制定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全面把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立足本乡镇实际,提出工作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创新组织形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乡村党组织“五个好”建设,选准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和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基层党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建立健全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5、引导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建职责,形成党建工作合力;重视总结工作实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善于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制度。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基层党组织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确保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党员作用突出,先进性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得到促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人民群众满意。

1、农村:每年按照县委转后安排,开展集中整顿工作,使后进村党组织班子得到加强,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村干部素质得到提高,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下大力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今明两年,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有率达到100%,较高标准的活动场所达到40%以上;建立健全以财务公开和民主议事为重点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监督等工作制度;深化“素质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结构,到2010年,全县至少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的村数和具有“双带”能力的村党组织书记数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每个乡镇“五个好”村党组织达到40%以上。

2、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2至3年努力,力争使绝大多数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员;使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都能建立党组织;使绝大多数职工人数在10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企业开展党组织活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党组织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活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乡镇直机关及其他领域:围绕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着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使乡镇直机关党建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四型”文明机关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提质、提速、为人民、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乡镇直机关效能建设。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使乡镇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制度

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强化管党意识,确保乡镇党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重要举措。主要建立健全五项制度。

1、乡镇党委书记专项述职制度。县委每半年听取一次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要突出重点,使述职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述职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反映基层党建工作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真实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对述职情况分别进行组织评议和会议总结,对履行管党职责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需要改进的工作和要求。

2、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联系一个村或一个企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平均每月至少到联系点工作一次,每半年参加二至三次基层党组织活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深系点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督促检查、全程指导、解剖典型、总结经验,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3、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两委”班子瘫痪半瘫痪以及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等情况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通过健全完善乡镇党委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乡镇党委管党责任意识。

4、督促检查制度。县委对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考核奖惩制度。县委对乡镇党委每年考核一次,并进行排队。县委对考核排位前两名的乡镇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推荐受市委表彰,给予党委书记、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一定的奖励,将其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排位后两位的乡镇和党委书记、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在年终实绩考核中不能评定优秀等次,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发挥工作合力。乡镇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乡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抓好督促落实。

2、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工作主动。乡镇党委要结合本乡镇党建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确定一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和问题,提出切合实际、富于创新的办法和措施。党委书记要在调查研究中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的客观形势,自觉超前谋划,不断完善、深化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措施。乡镇党委主管党建工作的成员,每年都要在县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党建工作调研文章。

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总结篇2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对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富民强县的战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得到极大提高,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切实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重点工作对象:各乡镇党委政府、乡镇直单位、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及所属党员干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

1、明确学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五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治观念、道德观念和纪律观念,倡导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种良好风气,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为政要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2、建立学习教育的制度和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每年要出台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学教重点内容、基本要求,制订好计划。各乡镇每年初要对党员干部集中进行一次教育培训。切实发挥县、乡党校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县委党校要制订好规划,力争在三年内对乡村干部普遍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每期培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作为必学内容。

3、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利用网站、广播电视、乡镇文体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宣传厨窗、报刊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展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室、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示范户的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支撑。

4、创新教育形式。坚持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采取参观教育基地、组织巡回报告、观看教育片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二)制订和完善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按照省、州要求,具体做到“十二不准”: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2、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不准“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和在入党、用人方面搞权钱交易;4、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5、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经营性娱乐场所活动;6、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到企业及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7、不准用公款旅游;8、不准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9、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10、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11、不准参加封建迷信和宗派活动;12、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十二不准”要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在每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大会及述职述廉会上,要把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接受监督和检查。为了把村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县委、县政府将制订关于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办法,请各乡镇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和完善廉政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等制度。对新任职的机关中层干部、办事处(工作组)负责人、乡镇直单位负责人、村干部必须进行任职谈话;对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必须进行廉政谈话;对违纪但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要实施诫勉谈话。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工作组)、乡镇直单位、村主职干部年初要作廉政承诺,并在公开栏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年终要进行述职述廉,开展民主评议。各乡镇财经所要加强对村主职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集体财务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积极推行乡镇干部在交通、接待等方面的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努力规范基层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各乡镇应办好机关食堂,对外接待进机关食堂。村级实行“零接待”。

(三)建立完善基本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

1、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要制定和完善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完善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的重大建设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的承包、“一事一议”筹资管理、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办法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后,必须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2、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乡镇、村要把基层财务管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严格规定审批权限,落实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村委会要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制度,对本级财务开支情况定期检查,并张榜公布。健全和完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全面落实村级财务制度。农村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已成为农村滋生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现象的重要环节和领域,由经管部门牵头,要加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把“城(镇)中村、城(镇)郊村”和经济较发达村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使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走向透明化、规范化、制度化。各乡镇要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村开展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试点工作。

3、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四务公开”制。各乡镇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农村发展的重大事项,如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进行公开。村务公开要按照建办发[2004]1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农村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抓好落实,并全面推广“1+4+X”的村务公开模式。“四务公开”必须做到真公开、全公开、深公开、常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

4、认真落实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做法,每年定期召开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做好征询意见、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整改各环节工作,上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加强督促指导。落实纪委领导同下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5、落实好相关监督制度。强化县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监督。对村要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作为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切实发挥县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及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各乡镇、村要普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聘请党性强、信誉好、有公信力的人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抓好对派出机构的行风建设,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活动,各乡镇要加大纠风治乱的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收费和对农民吃、拿、卡、要问题作为纠风治乱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乡镇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级推动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1、履行“一岗双责”。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基层站所(服务中心)负责人、村两委干部在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要制定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计划,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主要责任部门、协助部门的责任及要求;同时党政“一把手”要与分管领导及乡镇所属部门、单位和行政村负责人签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坚持检查考核。县将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县检查考核乡镇,乡镇检查考核基层站所(服务中心)和村的年度责任制工作。要把检查考核结果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党员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干部提拔任用时,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意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不得提拔和重用。

4、严格责任追究。凡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力,以致发生重大案件造恶劣社会影响或利用职权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1、加强纪委班子和队伍建设。各乡镇纪委设委员5—7人,设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干事1—2名。乡镇机关、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都要设立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原则上由支部副书记兼任,明确职责分工,并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网络。纪委书记必须以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同级党委分工时,应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调整和人选安排,须事先征求县纪委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2、各乡镇要保障纪委、监察室的基本工作条件。乡镇纪委要达到“六有”,即:有纪委、监察室机构牌子,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有一部举报电话,有一组保密性好的档案资料柜,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作档案和文件资料。有条件的乡镇要配备办公自动化设施。

3、加强基层工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依法办。网络每季度汇总一次情况,认真排查分析,加强协调督办,遇到重大事情及时汇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当年办结率要达到100%,上级要求的查报件3个月内报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大操大办、腐化堕落等案件。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对不抓办案、不支持办案或者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甚至说情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当年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要分析原因,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向县纪委说明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县委将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建立由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宣传、政法、广电、民政、农业、财政、经管、审计、教育、卫生、交通、水利、林业、工商、税务、建设、国土资源、司法、文体等部门参加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于乡镇,乡镇党委是第一责任主体。党委、政府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乡镇要立足农村实际,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村级班子;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狠抓各项制度规定在各村的落实;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树立农村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总结篇3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为依据,以建设一支调控有力、管理有序、服务优良、高效精干的基层计生干部队伍为目标,按照“稳定队伍、调整结构、提高素质、科学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剥离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调整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计划生育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为开展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优质服务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技术保证。

二、主要内容

1、确定机构和编制。乡镇计生办属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编制4-5人,计生办主任1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乡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事业编制3-4人,服务站站长1人,服务站站长享受副科级待遇。

2、调整补充人员。各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县人劳、卫生、计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计生和卫生系统内公开招考。原则上要求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医务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医学职称。同时,由县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共同负责,将乡镇卫生院的妇产科设在乡镇计生服务站,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技术服务力量,实现卫计联手,资源共享。

3、乡镇计生办、服务站职责分开。乡镇计生办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执法主体,行使依法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口计划与统计、计生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督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不承担依法管理责任,主要从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干部培训、节育手术的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乡镇计生办是乡镇计生服务站的行政主管单位,对其实施督促指导、考核评估和国有资产监管等。乡镇计生服务站在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完成乡镇计生办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享有内部用工、分配、财务、管理等自。

4、建立并实行以“四制”为主要内容的计生干部人事管理体制。

(1)实行服务站站长考任制。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任期三年,在任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如岗位发生变动,副科级待遇随之取消。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要在明确其任职资格、招考程序、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面向计生、卫生系统公开招考。具体招考和管理工作由县组织、计生、卫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县计生部门负责制定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程序和办法、招考条件、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县组织部门负责按照招考条件和招考办法实施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工作,同已考任的服务站站长按任职年限签定聘任合同。县卫生部门负责积极在本系统作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乡镇服务站站长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实行全员合同制。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要实行全员合同制。即由乡镇人民政府同所有上岗人员签订岗位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凡未签订岗位合同的一律转岗分流,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安置。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和调配的,要征得县计生局同意,再由人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3)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同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六比”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提高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素质。

(4)实行绩效工资制。各乡镇对计生办和服务站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酬”的原则,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按比例发放工资。

三、实施步骤

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从今年月15日开始,到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制定方案阶段。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文件;认真组织全县计生系统干部学习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广大计生干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由组织、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本着“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全面实施改革方案。着重理顺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的关系;按要求搞好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的考任;确定乡镇计生办、服务站一般工作人员;签订计生办、服务站全体人员的岗位合同;拟定计生办、服务站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对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做好补救工作,使改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组织、财政、编制、人劳、计生、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要成立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上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基层计生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开展。

2、强化监督检查。为了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等待观望、敷衍了事等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纪检、监察、考评等部门要对改革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总结篇4

(一)整治范围。

全县14个乡镇基层干部。

(二)整治内容。

1、工作日期间,未经许可,不按规定在工作所在地住勤,离岗返家的;

2、不遵守值班制度,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位的;

3、不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热衷于往外跑,精力不集中,心思不在基层工作岗位的;

4、无故脱离岗位,出现、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问题时,不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的;

5、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执行考勤制度,无故迟到、早退,不签到或代签到,工作不在状态的;

6、私自驾驶公车“走读”,工作期间或八小时外公车私用的。

(一)组织开展承诺(____4年9月20日前)。

组织各乡镇基层干部,向单位党组织作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走读’行为”承诺。承诺结束后,将承诺情况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____4年11月31日前)。

把整治乡镇基层干部“走读”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实行分片包干,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派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乡镇基层干部是否存在“走读”行为进行明察暗访。

(三)建立长效机制(____4年12月31日前)。

县委组织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构建治理乡镇基层干部“走读”问题的长效机制。要重点针对乡镇基层干部“走读”问题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明察暗访、情况通报、问责处理等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乡镇基层干部“走读”问题。各乡镇要健全完善乡镇基层干部离开工作地请销假制度、报告制度和干部去向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禁未请假、未报告擅自脱岗、离岗、不在岗的现象。

(一)牵头单位及职责任务。

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县委组织部,李书祥

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干部监督科,柴润明

职责任务:负责整治乡镇基层干部“走读”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承诺及建章立制工作。

(二)配合单位及职责任务。

配合单位和负责人:县委办公室,王伟;县政府办公室,王东钢;县纪委,李东辉

职责任务:完成牵头单位交办的检查督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乡镇基层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在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要把乡镇基层干部“走读”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方案。要及时组织学习、细化措施,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走读”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利用沁源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乡镇基层干部“走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知晓率,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要敢于曝光乡镇基层干部“走读”的不良行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三)严格工作纪律。

各乡镇要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在承诺后依然出现“走读”行为的乡镇基层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及时汇总上报。

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南疆地区;基层政权建设;问题与建议

[作者简介]张建军,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教研室主任,讲师,硕士;安晓平,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新疆阿拉尔843300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4-0059-04

目前,新疆共有87个县市、855个乡镇(其中43个民族乡)、9000多个村。新疆乡村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生产方式单一,贫困乡村的比例大,生活水平低,脱贫任务较重,尤其是南疆地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整体较为缓慢。当前也普遍认为新疆主要困难难在基层、难在南疆。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参与者,而且是农村经济社会的组织者、协调者,因此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在农村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

农村基层政权是指乡镇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是国家依法在农村建立的最基础的政权组织。按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农村基层政权主要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两大部分组成。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内容应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乡级,目前主要是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乡镇政权管理,实行乡镇政务公开;二是村级,主要是推行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调研的主要方法和对象

2010年7月和10月,课题组两次对和田地区和喀什地区的一些县乡农村基层政权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和田市、墨玉县、于田县、莎车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等地进行调研,分别召开了3个座谈会,听取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对墨玉县普恰克其乡、托胡拉乡、阿克萨拉依乡,莎车县亚喀艾日克乡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对基层的一些干部进行了访谈。

在调研中,同志们一致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指导思想明确,采取的措施得力,农村基层政权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现在的发展势头也很好。总体看来,大多数农村基层政权是巩固的和有战斗力的,基层政权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农村民心稳定,社会治安良好,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多数都能履行其应有的职能,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也得到群众的认可。

但是,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对于发挥基层政权的应有作用产生重大障碍,极不利于农村基层政权和乡镇领导班子的建设,不利于新疆南疆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

二、当前南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的突出问题

1.基层干部队伍不稳定,人才体制、机制缺乏

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干部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基层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和行政效果的好坏,吸引、培养、用好优秀人才,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既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战略任务。

在基层调研的过程中,很多干部都谈到基层干部队伍问题,无疑基层干部队伍对于区域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造成基层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有:乡镇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工作年限长、工资待遇问题、个人家庭问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乡镇公务员在基层一线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热情有所减退,一些干部总是千方百计的想办法调往县城工作。

在基层如何建立有效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是十分关键的,南疆地区在医疗、教育、农业、科技等领域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政府每年都公开招聘大量的有学历的优秀青年到各基层政府,一些优秀毕业生经过几年的锻炼,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后,一有机会就离开了基层环境,高学历的基层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在和田地区调研时,有农业方面官员也说出了自己的无奈:“前几年政府开始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在本区域建温室大棚,先后建成17966座,政府方面利用扶贫专项资金对每个棚投入4000元,但真正建成并发挥效应的没有多少个,很多大棚后来都推倒了,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归根结底还是人才的问题,很多维吾尔族群众热情很高,但温室种植需要技术人才的指导,而当地非常缺乏农业技术人才,很多少数民族农民不懂得栽培技术和温室管理技术,最终导致很多大棚未能收到效应而推倒。”因此,基层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问题,寻求留住人才的思路、途径是需要多方位来探讨的,如何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以吸纳和稳定人才,是当下基层政府面临的一个紧迫的问题,也是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2.基层政府工作机制难以有效实行,工资待遇水平较低

20世纪90年代末,根据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自治区党委提出“加强南疆地区乡镇建设,推行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农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永不走工作队”的战略任务。自1999年起,自治区党委逐步在南疆四地州的374个乡镇实行了以乡镇干部“轮岗、轮训、轮休”为内容的“4211”工作机制,“421l”工作机制是对南疆四地州乡镇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其主要目的是提高乡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南疆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南疆社会政治稳定。

“4211”工作机制的实质就是干部的轮岗、轮训、轮休,如何在“三轮”中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防止工作脱节,是“4211”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的核心,确保干部四分之二在岗、四分之一培训、四分之一休息。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实行“4211”工作机制关键在县市委,落实在乡镇。但是部分县市委和乡镇党委对此认识不足,存在一些片面的看法,导致部分乡镇对推行“4211”工作机制力度不大,敷衍塞责,影响了“4211”工作机制规范运行。在调研中很多基层干部都谈到该机制,由于基层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不少乡镇干部身兼数职,在农忙季节时都不能保证正常休息,导致机制难以真正落实,一些干部不能按照要求休息和培训,大量的检查、调研等均压在乡镇,给乡镇增添了很多负担,影响了“4211”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

“421l”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增加乡镇干部配备,在实行了421l工作机制后,适当增加了乡镇机构的编制。自2001年以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部门,每年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录700名、留疆退伍士兵中招录450名共计1150名干部,目前已累计为南疆四地州招录、培训干部5693名。例如在喀什地区,此前乡镇一般只有8名左右副乡级以上干部,现在已经达到16名左右。

虽然乡镇干部的数量增加了,对于缓解基层干部压力、完善工作机制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乡镇干部在经济上待遇还是普遍偏低。在调研中了解到,

喀什地区莎车县的某乡一般干部的月收入普遍在1200元左右,收人较低,当地基层干部们都在盼望着能够早日落实8000多元的阳光津贴。由于一些干部的家属在县城工作或居住,在交通费用等方面需要花费一定的开支,收入的偏低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不安于工作现状。另外,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大多从县直机关下派,从乡镇一般干部中直接提拔较少,这些因素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使得少数基层干部出现信念淡化、组织纪律弱化等问题,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战斗力。

3.村级组织干部队伍素质不高,缺乏示范带头效应

在调研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村,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缺少新生力量,很多老干部、老党员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村后备干部仍然不能独当一面。村干部的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依然不尽合理,在和田地区调研的3个乡镇62个村当中,村支部书记中年龄在45岁以上的占到了46%,村干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约35%。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懂经济、会经营、掌握科技技能的人少,他们对市场动态的把握能力相当匮乏,发展思路不清,发展经济能力不强,致富、带富和帮富本领不强,发展经济的办法不适应致富的要求,从而制约了乡村经济发展,没有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由于村干部本身就是农民,平时要投入到劳动生产当中去,况且村干部的报酬不高,且现在几乎没有转干、升迁的可能,又和村民生活在一个社区之内,一些村干部未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相反不愿意管村里的一些事情。南疆地区是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都信仰伊斯兰教,在宗教氛围浓厚的乡村社会环境中,一些村干部不能依法严格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对非法宗教活动危害性认识不足,管理的制度措施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出现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立场不稳、态度暧昧的现象,在大是大非面前认识不到位,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权威。

为了防止村干部的腐败,虽然出台了很多制度,但是村干部的腐败还依然存在。在南疆一些农村,少数村干部依然借助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来操纵选举,一方面欺压普通老百姓,另一方面借助各种形式和名目来截留和挪用政府下发的各种补贴。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民族地区的农村干部虽然级别不高,但往往因为‘天高皇帝远’,远离组织监督管理的视线,一些地方在选人用人方面屡屡出现腐败问题,一些领域已经成为腐败易发多发之地,特别是一些农村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已经成为群众最为不满意的问题之一,在各族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因此当前农村干部队伍的建设,要从提高村干部素质,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人手。

4.一些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软弱、涣散

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没有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不强,抓的不到位,做表面文章,搞一些形式主义。有些乡镇组织制定的一些计划和方案,主要围绕上级组织确定的目标或会议精神而定,停留于原则意志的统一,难以适合本乡村实际的发展需要,现实操作性和实效性有限。创新能力较弱,导致发展思路雷同、措施没有新招、新技术模式推广缓慢、经济结构重心偏低、农民增收步伐不大。

一些基层政府随意增加农民的收费项目,为了搞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直接和间接干涉农民的生产经营自,将一些项目推广到农村,而对后续的技术、销售等环节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帮助,有些地方每隔一两年就推一个项目,让农民承受了极大的负担,难以适合本乡村实际的发展需要,一些项目的现实操作性和实效性有限,而未能从根本上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村级组织的素质、办事效率很难提高,村组织的形象、信誉和权威受到危害,影响到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相反很多群众更多的依赖于宗教、宗教人士解决村落的问题和事物。

甚至一些地方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党支部书记、村长已被宗教狂热分子、黑恶势力拉走,甚至同流合污。如2004年某县有关部门按照“靠得住”、“中间状态”和“靠不住”三个等次,对全县497个村级班子进行了调查,全县“靠得住”村班子322个,占总数的65.4%,“中间状态”村班子148个,占总数的29%,“靠不住”的村班子27个,占总数的5,6%。

三、完善南疆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的对策

1.因地制宜地制定并落实补贴政策,稳定乡镇干部队伍

基层事务烦杂、琐碎,各地方政府部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乡镇一线干部队伍时,要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乡镇干部补贴标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督,这样才可以极大地激发乡镇干部投身一线的工作积极性。

在乡镇干部任用上,把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工作能力尤为突出的乡镇一般干部,推荐到领导岗位上来,尝试建立乡镇党委任命优秀乡镇干部拟任领导职务,享受领导干部待遇机制,使他们在实践煅炼中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年底考核中优先评优,优先确定为后备干部,从而极大地提高乡镇干部在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重视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村级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首先要创新村级换届民主选举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选举“两推一选”的竞争方式,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人”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其次可以通过“公推直选”,或因地制宜“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引”聘本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优秀农村青年和本村在外地、县城的经济能人、致富能人回本村任职的方式,使一大批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年富力强、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走上党支部书记的岗位,在建设好新农村中发挥带头作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的、政策性的制度建设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就包括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到基层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扩大村民知情权,这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主要包括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公开、宅基地划批公开等等,应逐步推广实行村民会议制度,一些重大事项由村民自己作出决定,实现村民自治、民主管理。

3.加大对南疆基层农村大学生“村官”的选派力度

在基层农村,大学生“村官”在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农村经济发展和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是当地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所以应加大培养力度,鼓励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受群众拥护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这样可以极大地优化村两委的年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2008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后公开招聘6380名大学生“村官”,各地州也积极选派4317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2010年新疆计划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1862人,希望能够加大对南疆地区毕业生人数的分配。在大学生“村官”的后续流动问题上,在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各市县也要结合实际需要,积极思考并抓好村官的培养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疏通村官进入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工作,使大学生村官在就业上有盼头,解决“村官”就业的后顾之忧。

4.重视对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和培育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南疆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够高,而从当前新疆形势发展需要看来,对于农村干部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通过培训来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和培育村干部,必须创新培训模式,内容上不仅包括文化理论、政治素质培训,学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也可以进行一些科技技能方面的培训,让他们更好地成为农村发展的带头人。

[参考文献]

[1]新疆实施“六类培训”工程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建设新农村的执政能力[EB/OL].http://xjkunlun.省略/zzgz/gbgz/gbjy/2007/242896.htm,2007-09-18.

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总结篇6

为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的管党意识和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全县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确保“三级联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现就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

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全县乡镇党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推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孟村这一主题,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乡镇党委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实践证明,建立和实行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我县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有力举措。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乡镇党委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乡镇党委履行管党职责情况,有效强化乡镇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的管党职责。

第二,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创建“五个好”乡镇党委,保证基层党建任务目标落实的有效途径。乡镇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抓基层党建的主角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式,促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建立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重要保证。通过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工作局面;有利于乡村党组织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落实好“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明确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和目标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研究制定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全面把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立足本乡镇实际,提出工作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创新组织形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乡村党组织“五个好”建设,选准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和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基层党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建立健全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5、引导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建职责,形成党建工作合力;重视总结工作实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善于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制度。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基层党组织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确保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党员作用突出,先进性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得到促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人民群众满意。

1、农村:每年按照县委转后安排,开展集中整顿工作,使后进村党组织班子得到加强,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村干部素质得到提高,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下大力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今明两年,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有率达到100%,较高标准的活动场所达到40%以上;建立健全以财务公开和民主议事为重点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监督等工作制度;深化“素质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结构,到2010年,全县至少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的村数和具有“双带”能力的村党组织书记数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每个乡镇“五个好”村党组织达到40%以上。

2、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2至3年努力,力争使绝大多数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员;使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都能建立党组织;使绝大多数职工人数在10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企业开展党组织活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党组织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活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乡镇直机关及其他领域:围绕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着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使乡镇直机关党建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四型”文明机关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提质、提速、为人民、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乡镇直机关效能建设。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使乡镇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制度

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强化管党意识,确保乡镇党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重要举措。主要建立健全五项制度。

1、乡镇党委书记专项述职制度。县委每半年听取一次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要突出重点,使述职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述职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反映基层党建工作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真实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对述职情况分别进行组织评议和会议总结,对履行管党职责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需要改进的工作和要求。

2、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联系一个村或一个企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平均每月至少到联系点工作一次,每半年参加二至三次基层党组织活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深系点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督促检查、全程指导、解剖典型、总结经验,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3、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两委”班子瘫痪半瘫痪以及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等情况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通过健全完善乡镇党委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乡镇党委管党责任意识。

4、督促检查制度。县委对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考核奖惩制度。县委对乡镇党委每年考核一次,并进行排队。县委对考核排位前两名的乡镇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推荐受市委表彰,给予党委书记、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一定的奖励,将其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排位后两位的乡镇和党委书记、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在年终实绩考核中不能评定优秀等次,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发挥工作合力。乡镇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乡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抓好督促落实。

2、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工作主动。乡镇党委要结合本乡镇党建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确定一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和问题,提出切合实际、富于创新的办法和措施。党委书记要在调查研究中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的客观形势,自觉超前谋划,不断完善、深化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措施。乡镇党委主管党建工作的成员,每年都要在县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党建工作调研文章。